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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發改委印發我省2020年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管理工作要點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20-08-14 10:00來源:福建發改委 近日,省發改委印發《福建省2020年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管理工作要點》(以下簡稱《要點》)。 《要點》始終圍繞《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4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2020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20〕313號)要求,結合我省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實際,提出今年的工作要求,并分為五個方面的內容,其中具體工作任務細化為十八項,包括推動目錄內交易進平臺、制定優化交易規則、持續開展規則清理、健全電子檔案管理制度、推動工程領域招投標電子保函廣泛應用、建設統一評標專家電子簽名系統、加強疫情期間交易平臺管理工作、推進平臺標準化建設、改造提升交易系統、積極推動遠程異地評標、規范軟件運營商和CA廠商、明確監管職責、優化監督規則、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平臺 、推動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在線投訴和隨機抽查、推進信用監管、加強對評標專家、代理機構監管、加強指導、督促和經費保障、開展培訓交流。 《要點》的出臺,有助于持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配置機制,大力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著力改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工作,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具體內容 一、優化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配置 (一)推動目錄內交易進平臺 根據《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關于“目錄內公共資源交易進平臺”的要求,推動尚未進入平臺交易的公共資源交易進平臺。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根據《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制定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對新納入目錄內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明確平臺承接方案和具體工作措施。(省工信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數字辦等公共資源行業監督部門、特許經營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推動;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具體落實) (二)制定優化交易規則 根據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工作要求,住建、交通、水利行業持續優化完善電子招投標規則和電子范本;新制定工業、信息化、漁港項目電子招投標交易規則和電子范本。進一步健全優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特許經營權,農村集體產權等資產股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等環境權交易規則,促進公共資源交易行業規則全省統一。(省工信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數字辦等公共資源行業監督部門、特許經營權管理部門配合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開展規則清理 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落實建立清理和規范招標投標有關規定長效機制意見的通知》(閩發改法規〔2015〕395號)和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專項清規工作要求,持續、深入開展清規工作和專項清規工作,維護、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統一,進一步消除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省工信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醫保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數字辦、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公共資源行業監督部門、特許經營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全流程電子化交易 (一)健全電子檔案管理制度 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檔案存儲、調閱、管理、應用等制度建設,實現交易全過程記錄、留痕。確保交易音視頻檔案六個月實時調閱,音視頻資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其他資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研究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無紙化檔案管理。(省發改委指導,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推動,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 (二)推動工程領域招投標電子保函廣泛應用 按照《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保函文件格式標準》要求,推動行業監管部門在電子范本中完善電子保函格式,實現全省電子保函文件格式和數據標準的統一,確保電子保函在招投標應用過程中規范、統一、快捷、安全。(省發改委指導,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推動,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配合) (三)建設統一評標專家電子簽名系統 為確保評標專家名單信息安全,按照《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電子簽名系統接入規范》,在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網站部署全省統一評標專家電子簽名系統,實現全省評標專家電子簽名統一。(省發改委指導,省經濟信息中心、省招標投標協會推動,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具體配合) 三、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 (一)加強疫情期間交易平臺管理工作 貫徹《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做好招投標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應對疫情做好招投標工作,對于疫情防控急需建設項目特事特辦,全力保障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各類交易活動正常進行,促進各類項目建設和生產企業開工復工復產。(省發改委指導推動,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平臺標準化建設 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不斷強化見證、記錄功能,加強軟硬件建設,完善工作機制,提升服務水平。開展檢測、認證工作,確保平臺建設規范、安全。對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分平臺建設、運營情況開展評價,“以評促建”,推動平臺標準化建設。(省發改委指導,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牽頭,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 (三)改造提升交易系統 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實時跟進招投標行業監管部門出臺的各類招投標交易規則和電子范本,及時開展交易軟件技術固化,按照各行業部門統一發布的技術要求,統一發布的大數據采集清單(數據規范4.0)、電子保函數據標準、CA互認方案(3.0)、統一評標專家簽名等各類數據標準和規范,做好交易平臺改造提升工作和數據推送工作。鼓勵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應用。(責任單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 (四)積極推動遠程異地評標 擴大工程領域招投標遠程異地評標試點范圍,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與平潭開展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的基礎上,加大與寧德、龍巖等地遠程異地評標。鼓勵縣級項目在分中心開標,設區市中心開展評標。推動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相互開展遠程異地評標。各地交易中心要不斷優化遠程異地評標軟硬件配備,加快應用省統一遠程異地評標調度系統。(責任單位:省發改委指導推動,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配合,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 (五)規范軟件運營商和CA廠商 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應明確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開評標系統軟件開發商、運營商的管理職責,出臺安全管理規范、簽訂安全保密協議,規范軟件運營商、CA廠商運行維護和服務行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福州、漳州、三明、莆田、南平、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廈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泉州市發改委、南平市發改委、龍巖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具體落實) 四、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機制 (一)明確監管職責、優化監督規則 公共資源交易行業行政監督部門應根據《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中明確的監管職責,各司其職、互相協調、密切配合,提高監管效能。工程招投標領域制定新的監督規則,優化完善已有的監督規則,建立標前、標中、標后聯動監管機制,強化“行刑銜接”機制,打擊招投標領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省工信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醫保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數字辦等公共資源行業監督部門、特許經營權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省公安廳按職責負責,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配合) (二)建設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平臺 根據省紀委監委工作要求,抓好《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平臺建設方案(試行)》落實,建設“全覆蓋、全程管、堵漏洞、提前防”的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平臺,對新的監督規則、監督點進行技術固化,實現“進得來、管得住、違法違規能抓住”的工作目標。開展大數據監管,優化大數據分析功能,按照大數據采集清單全面采集數據,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過程、全方位、多角度開展監測分析,結合區塊鏈、云計算等技術,為招投標在線監管提供大數據分析線索和預警。(省紀委監委指導,省發改委牽頭,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落實,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具體建設) (三)推動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在線投訴和隨機抽查 按照“線上投訴處理為原則,線下投訴處理為例外”的要求,健全線上投訴舉報接收、轉辦、處理、反饋工作機制,通過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平臺進行投訴舉報處理。將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逐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各類項目“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實現“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全覆蓋、常態化。(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工信廳、海洋與漁業局、數字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配合) (四)推進信用監管 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信用信息采集、歸類、共享、使用等管理制度。根據國家發布的各類聯合獎懲備忘錄,依法依規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省發改委、工信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機關事務管理局、數字辦、市場監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配合) (五)加強對評標專家、代理機構監管 研究出臺《福建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專家不良行為記錄和信用考評暫行辦法》,加強對評標專家日常管理和信用考評。不斷優化評標專家抽取、通知管理系統,更新啟用評標專家新專業分類,建立評標專家在線培訓、考核、考評機制。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管和信用評價,組織各地對招標代理市場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省發改委、省工信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建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國資委、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數字辦等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經濟信息中心,各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招標投標協會、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配合) 五、強化組織實施保障 (一)加強指導、督促和經費保障 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強化對各地交易平臺相關工作的指導督促,堅持問題導向,對實際出現的各類問題提出規范、改進、整改意見。各地公共資源交易整合牽頭部門應加強統一領導,積極探索創新本地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新機制,切實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正常運行,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法依規,切實保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運行維護經費。 (二)開展培訓交流 省級公共資源交易行業行政監管部門,各地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牽頭部門,適時開展公共資源領域電子招投標交易規則、交易流程、電子范本、信息技術等培訓工作。省招投標協會積極開展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評標專家有關交流、培訓工作,促進評標專家人才隊伍建設。省公共服務平臺公司根據需要,開展有關平臺使用培訓工作。 |